Sunday, October 12, 2008

婚姻的定义

对你们来说,婚姻是什么?婚姻的定义又是什么?今天在这里我只是想说这即将要发生的事,因为加州在11月的大选以外,也要选民来选择婚姻的定义。

婚姻本来就是一夫一妻,也就是一男一女,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现在要推翻这个定义呢?就只因为在前不久才刚刚通过的同性恋制度,让同性恋结婚,但好像不是合乎婚姻的意义,就也想把婚姻真正的定义拿来投票吗?为什么也只在加州,而不是在全世界?或是说,如果不小心加州不通过了婚姻原本的定义,那其他的州或是其他国家,也要来重新定义婚姻的意义吗?也来效仿加州吗?那不是很多东西都可以重新定义了吗?

这是不对的。在圣经里,从创世记开始,上帝创造了人,他造了男人和女人。在(创世记2:22-24)就有提到,神从亚当的肋骨取出,造成了一个女人。而亚当说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称她为女人,因为他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。”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,二人称为一体。

这里所说的是丈夫与妻子,就是说男生与女生,所以婚姻应该定义为一男一女,并非两性是相同的,不应该是男生与男生,或是女生与女生。我希望不管你是不是加州的选民,或是你不同意婚姻的原本定义,我想你们应该要好好地想一想。

当我听见这样的消息,我还真吓一跳,为什么在现今的社会会有这样荒唐的投票问题。现在的经济已经那么不好了,还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弄那么多奇怪的问题出来?我希望婚姻的定义会一直是一男一女才可以成立的,因为这定义并不是认定的,乃是上帝定的。所以我在此也想上帝祷告,希望他可以不要再让世人犯罪,可以让这社会更加的安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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